目前,全院上下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转变部分教职工中存在的“庸、懒、散”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严肃教学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按照学院人事处关于教职工考勤制度和学院作息时间相关安排,经系党政联席会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严格落实考勤制度通知如下:
1、为了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对已排定的课程不再改动,教职工外出兼课、参加各种活动,均以服从本院课表为前提,教师调(代)课要符合学院调(代)课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教师要有严格的时间观念,按时上、下课,有课教师需上课前10分钟进校,最晚应在预备铃响时到达教室,逾时视为迟到。下课铃响统一下课。不随意取消课间休息。
3、除个别身体确实欠佳或年龄较大的教师外,其余教师一律不得坐着讲课。
4、教师上课时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成振动、静音或关闭。
5、教师应把学生课堂纪律的管理作为上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学生课堂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制止,保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学生课堂睡觉和玩手机等违纪行为,而任课教师在自身教学过程中不管或没有有效制止是失职,教师应承担责任;教师要对课堂违纪的学生及时提醒和制止,并及时和辅导员、班主任沟通。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系、学生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
6、讲授欣赏类课程时,教师要边放片子边做讲解,不得在放片过程中离开课堂。指导学生课程设计、技能训练等实训类课程时,教师要对学生的进行巡回指导,不得离开课堂或实训现场。
7、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课堂上不应讲授与课程无关的内容,也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
8、教师必须参加教研室活动,团结协作,相互关心,虚心学习,共同完成各项任务,为课程建设和专业发展作出贡献。
9、教职工要服从院、系的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系坐班人员除上课时间外,必须坐班处理系行政、教学、学生管理工作,非坐班制的专任教师需遵守学院教学活动安排,周三下午为党(团)、工会活动时间,周五下午为教研室活动时间。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一次罚款200元,并口头警告;无故缺席二次,罚款400元,并在全系大会点名批评;无故缺席三次及以上,报学院人事处处理。
10、系部二级督导组成员对教职工的教学纪律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铁道运输系
2014年5月13日